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吴晓雅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4-08 14:20)    点击:221

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?

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,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,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吴晓雅律师提供“交通事故  损害赔偿  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行政诉讼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吴晓雅律师,吴晓雅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吴晓雅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287272521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吴晓雅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济宁律师 | 济宁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吴晓雅律师主页,您是第29486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