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吴晓雅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超载发生事故的,保险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吗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11-22 14:07)    点击:446

超载发生事故的,保险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吗?

保险公司已就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,免责条款生效

依据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十七条之规定,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应负向投保人说明的义务,对保险合同中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,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说明,否则,责任免除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吴晓雅律师提供“交通事故  损害赔偿  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行政诉讼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吴晓雅律师,吴晓雅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吴晓雅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287272521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吴晓雅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济宁律师 | 济宁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吴晓雅律师主页,您是第29363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