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载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吗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11-22 14:07) 点击:378 |
超载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吗? “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”的约定,同时也应是保险人在被保险人不履行上述义务时免除责任的条款。关于车辆装载问题,国务院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“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”,该规定为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通常人们是应当是明知的,特别是本案司机作为专业驾驶人员,对车辆的装载规定更应明确,故保险条款第二十五条关于车辆装载的约定并非不明确或不好操作。因此,被保险人认为属于双方对保险条款的解释有争议,法院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的理由不能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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